项目申请报告是企业投资建设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重点阐述项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项,包括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内容。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一句。至于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容,不必在项目申请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
通俗的说,项目申请报告主要用于如下用途:
1.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属于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需要编写项目申请报告,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由各省市政府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列出范围
2.外商投资企业项目需要编写项目申请报告
3.境外投资项目需要编写项目申请报告
投资项目核准制:
核准制是指对企业投资建设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不再由政府进行审批。政府只是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但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实行核准制的范围和权限,由《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作出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从今年开始,建立检察机关基建项目内部核准制度,由各省级院组成有专家参加的评审组,对每一个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和设计图纸进行审查把关,未经省级院批准,项目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投资项目核准办理程序:
1.项目单位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手续。
2.项目单位向核准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
3.项目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投资项目备案制:
备案制是指企业投资建设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金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其后,企业即可自行组织建设。企业报送备案的项目,除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之外,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
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投资主管部门予以备案的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对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备案的项目以及应备案而未备案的项目,不应办理相关手续。
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向申请备案的企业答复予以备案或不予备案;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行网上备案确认。
投资项目备案办理程序:
1.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备案申请报告(备案申请报告内容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和相关资料。
2.填报项目备案申报表。
3.项目单位依据项目备案批复文件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