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最新的文件,一般情况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需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报、专项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1、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每个季度都要编写,由监测单位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一个季度的。监测季报就是一个报表加上三色评价,附带一些监测照片。
2、水土保持监测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是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严重的水土流失灾害事件时应编制的。应在事件发生后的一周内完成。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是在项目完工后验收前,由监测单位编制完成的,是对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相关内容的一个总结。
4、水土保持监测年报
根据2015年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对于生产建设项目工期在3年以上的,应每年1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监测报告,监测年度报告宜与第四季度报告结合上报。不过,对于近几年水利部新出的监测文件来看,并没有对监测年报做具体要求,也没有要求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具体情况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